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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農村永續的發展與再生的提案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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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農村永續的發展與再生的提案計劃
確保農村永續的發展與再生的提案計劃
直轄台中市長參選政見(64_2 / 72)
宗旨:
農村再生條例已經通過了
, 我們在稍感欣喜於政府的重視與補助之外
, 實則也難以忘卻根本的顧慮與隱憂.
光以” 農村再生條例”一辭, 或許就足以道出一般
都會民眾或決策者的”都會繁榮與農村凋蔽”
的對立觀點的錯誤或迷惘, 實則也無法深入地為
鄉村的人民與環境設身處地來著想.,
鄉村的地理經濟及人文經濟的特點在於
人口密度地, 技術層面及質量少, 資金整合能力弱
, 人際交流及資源原始有限, 無法與城市地區直接競爭
這才是農村要克服的重點.
試想, 若目前的農村再生條例的經費全部拿來蓋房子
, 水溝, 道路, 或購買設備, 也只不過是把一筆錢花掉而已
, 也只能”再生”一小陣子, 錢花掉了就沒有了
(不能說是一潭不流動的水).
, 之後的農村還是一樣必需面對前述的弱勢體質與結構.
所以, 嚴格說來, 農村真正要的不是”再生”, 而是要能夠
在策略上爭取到, 能適度地參與現代化產業的運轉的機會
, 能適度地以現代化產業的方式來整體運作
, 如此, 才能與城市地區合作及競爭, 擺脫城鄉差距的根本問題.
因此, 農村真正需要的是現代化的整體運作方式.
營運方式:
如果我們可以建立一個農村再生公營事業聯合基金
, 集合有意願參與的各縣市 ”農村再生條例” 的經費
, 以及其他公共經費, (每年約150-300億), 用來進行公共造產
, 發展國際化的公營事業, 把所得的利潤, 回饋給全體民眾
, 農村居民分配多30%, 相關公營事業的職務優先採用農村民眾.
我們的民眾就可以每年都得到紅利
, 所得會遠比只有把農村再生條例
, 的補助款拿來花掉的金額還多出10-100倍.
所要經營的公營事業, 可以挑選比較有前瞻性及利潤的產業
, 舉例如下:
1. 大型綜合植物園及博物管園區(國際化規模)
2. 有機作物生產運銷公司(國際化規模)
3. 農業機械及電動車生產運銷公司(國際化規模)
4. 太陽能發電場及太陽能設備生產運銷公司(國際化規模)
5. 風力發電場及風力發電設備生產運銷公司(國際化規模)
以公營及共造產的方式, 所得紅利直接分配給市民.
所有營運均須透明化, 並上網接受民眾監督.
技術密集的工業及及服務業, 都還需要不斷地進行人力, 技術
, 資金, 及市場的整合, 更何況是小農.
透過以農民資金為主體的國際化規模的公營事業的經營
, 才有可能在全球化的技術研發, 與全球化的市場規模當中
有生存發展的空間.
這應該是能夠兼顧城鄉資源差距與現代化的良好整合的必要實務.
關心者_0000000001
http://www.chromnet.net/Taiwan/PreciseC … zatio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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