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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聯宣誓:ECFA簽完 更要公投!黃昆輝指:中選會打了公審會一巴掌 公審會違法擴權證據明確 2010/07/20 in 台聯要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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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6月30日再度送進中選會10萬五千份ECFA公投的提案書,並且已收到中選會回函認定,因此今天邀集本土社團共同宣誓「ECFA簽完,更要公投」!黃昆輝表示,在ECFA正式簽署後,ECFA公投已經有了清楚的標的,不能再用不知道ECFA內容怎麼公投,另外,根據台聯A最近的民調,仍有53.33%台灣人民認為ECFA應該公投。這次馬政府絕不能再阻擋ECFA公投! 黃昆輝表示,日前中選會委員會已經開會認定第二次ECFA公投提案,而且,他也已經收到中選會回函指出,第二次的ECFA公投提案「經本會於本(99)年6月30日收件審查,並提經本會第404次委員會審議,未有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因此,中選會「茲依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2項規定」送請公投審議委員會認定是否合乎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 黃昆輝強調,中選會白紙黑字寫的本提案「未有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可以說給公投審議委員會重重地打了一大巴掌,因為公投審議委員會對第一次的ECFA公投提案,就是以「公投主文與理由相互矛盾,依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應予駁回。」這分明就是公審會和中選會唱反調,現在中選會的委員已經依其權責第二次再度認定此提案沒有違反公投法第14條第1項各款,等於是再度肯定ECFA公投的正當性、合法性及合理性! 因此,黃昆輝今天邀請本土社團,除了向社會各界指出,公審會上次以違反公投法第14條第1項駁回提案是違法擴權,而且經中選會再度確認公審會的錯誤之外,並且公開宣示積極準備第二階段連署作業!黃昆輝說,中選會的回函等於是「駁斥」了公審會的決議,讓連署提案的台聯士氣大振,因為這本來就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ECFA公投勢在必行。 另外,黃昆輝強調,ECFA已經簽署,公投的標的更清楚,人民在了解了ECFA的內容後,更可以來決定是不是同意政府所簽的ECFA協議!事實上,根據台聯上週的民調,仍有半數以上受訪者認為公投應該公投。也有六成五的民眾知道台聯再度提出ECFA公投的提案,顯示民眾非常關心而且支持ECFA公投。他要求馬政府不要再對公審會委員會施壓,還給公審會委員一個依法行使職權的良心的空間! 他也向12位上次駁回提案的公審會委員蕭高彥、何旭苓、吳永乾、胡祖慶、游清鑫、紀俊臣、廖元豪、蕭全政、趙梅君、陳媛英、隋杜卿、朱新民喊話:不要再做馬政權的打手,要憑良心做事,公審會的責任是協助人民進行公投,而不是充當封殺公投的工具!他強調,公投法第14條的規定很清楚,就是中選會針對公投法第14條第1項的各款認定並無問題後,才能依同條第2項,將提案送到公審會。而,公審會依公投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就是只能認定提案是否合乎第2條第2項所定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之事項。他說,公審會上次駁回的理由五花八門,自創見解,就是違法瀆職,自行泡製打壓民主的歪理,不僅沒有法律根據,更是違背憲法精神,令人不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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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天 7 時 17 分
